装修工冒充房东,把825万元的商铺卖了
来源:浙江法制报
本报讯 在买房时遇到了“假房东”,支付了25万购房定金。幸运的是,在德清警方的全力追捕下,骗子被绳之以法,部分定金物归原主。“目前追回了17.6万元。接下去买房的过程中更要谨慎,防止被骗。”5月25日,在德清武康片区刑警队办公室里,张女士激动地从刑警姚峰手中接过追回的部分被骗钱款,这几天经历着过山车般的起伏心情也终于平复了下来。
张女士的丈夫一直和朋友租房合伙做生意,近段时间他们打算买一套属于自己的商铺。前阵子,某房产中介通知她,武康街道有一个商铺正在出售,很符合他们的要求。
“去现场看过几次,商铺有7间店面共300多个平方,地段好又有停车位,挂牌价也很吸引人,希望尽快入手。”看到商铺的样子,张女士就在心中规划起上下两层的用途了。5月15日,买卖双方约定见面,一个50多岁的杨姓男子自称房东,经讨价还价,挂牌825万元的商铺约定以785万元成交,张女士十分满意这个价格。而当提出要看房产证时,杨某却推托房产证在老家南浔。急于买房的张女士决定买下来。双方签订了买卖协议,张女士以转账的方式交了25万定金。
按约定,当晚房产证的照片就应该传过来,可张女士等了半天也没消息,中介也联系不上杨某。张女士觉得不对劲,跑到商铺,发现门上贴着联系方式,打过去才发现房东竟另有其人,杨某是个假房东。
5月19日,张女士报警。德清警方很快锁定了杨某的落脚点,22日在南浔将其抓获。
经审讯,52岁的嫌疑人杨某是南浔人,由于手头拮据,就想到了假冒房东出售商铺的办法。杨某曾在德清当过5年装修工,对这个商铺的格局、布置了如指掌。因此,他在跟中介交谈时,说得头头是道。而中介也没有进行详细查验,就轻信了杨某。杨某交代,拿到张女士的定金后,每天请客吃饭,买衣服、买鞋子等,已经挥霍了7万多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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